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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温州2月14日电 (记者 项锐)昨天,原乐清虹桥交警中队协警赵海峰的家属,从乐清市民政局领取了革命烈士证明书。两年前在一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赵海峰被一银行主任酒驾冲卡撞飞,后经一个月的全力抢救,但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8月10日晚,在虹桥交警中队任协警的赵海峰,跟其他10名同事一起在虹南线蒲岐镇东门外地段,设卡查处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当晚7时50分许,乐清市农村合作银行南岳分理处主任李达已经喝了一瓶红酒,驾驶一辆牌号为浙C7576U的马自达轿车进入该卡地段。在卡点前方执勤民警张世敏立即拦车示意检查。当时,汽车有明显减速迹象,但随后猛地加速冲卡。一名警员闪身躲避,轿车冲进卡点中间。又一名执勤协警迅速上前拦截,但轿车没有理睬,仍旧快速前冲。正在卡点后端准备拦截的协警赵海峰躲闪不及,被撞飞好几米,昏迷不醒。剧烈的碰撞导致轿车风挡玻璃严重破裂。 2010年9月9日凌晨,赵海峰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系严重颅脑损伤致死。事发当时,李达停车后被控制,经验血,其血液酒精含量198mg/100ml,属醉酒驾驶。 赵海峰牺牲后,乐清市公安局党委做出决定,在全局民警、辅警队伍中开展向赵海峰学习的活动。29岁的赵海峰,大专学历,乐清市虹桥镇水坑村人,2007年6月进入交通辅警队伍。参加工作三年来,他参与接警近8000起,加班加点2000多个小时,帮助受害群众600多人。同事们评价他:“任劳任怨,往往以队为家,经常连续一两个星期都战斗在中队交管岗位上。” 经公安机关整理相关材料,由民政部门上报,去年年12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赵海峰为革命烈士。 赵海峰一位亲属表示,感谢组织的关心,特别是乐清市公安局对烈士家属的关心和照顾。赵海峰被批准为革命烈士,不仅告慰烈士的在天之灵,而且弘扬了社会正气。同时,作为酒驾受害人的赵海峰家属也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驶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
(责任编辑:周赛娅(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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