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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速度整理资料,交与我,谢谢 吴丹:15967719256 注:看清细则
2012温州塘河龙舟拉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体育局、鹿城区人民政府、瓯海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鹿城区体育局、瓯海区体育局、温州市龙舟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6月18日。 (二)地点:温瑞塘河主航道。 1、22人竞赛龙舟路线:起点在鹿城会昌河水上公园,途经塘河鹿城塘东路铁路桥--瓯海梧田--南白象--仙岩街道穗丰村河段,全程18公里; 2、传统龙舟展示路线:起点在鹿城会昌河水上公园,途经塘河鹿城塘东路铁路桥--瓯海梧田—南白象街道南湖村(中梁国宾1号地段),全程7公里。 五、比赛、展示组别 (一)22人龙舟竞赛组。 (二)传统龙舟展示组。 六、参加单位 (一)22人龙舟竞赛组。 鹿城区8支、龙湾区8支、瓯海区8支、瑞安市5支、乐清市4支、温州生态园5支、温州科技职业学院1支、海外龙舟队1支,共40支队伍。各市(区)、温州生态园以××市(区)××龙舟队、温州生态园××龙舟队的名号参加,高校等以××单位××龙舟队的名号参加。 (二)传统龙舟展示组。 鹿城区56支(其中女队5支)、龙湾区2支、瓯海区38支(其中女队5支)、温州生态园4支,共100支队伍。 七、运动员资格 (一) 22人龙舟竞赛组。 1、居住在温州市区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1)温州市区龙舟队组队要求:居住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生态园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2)乐清市、瑞安市龙舟队组队要求:居住在本市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3)各有关单位组队要求:以单位人事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必须是本单位所属的正式在册干部、职工或签定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用工人员,并已在2012年1月1日前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学生凭学籍;军人凭军官证、士兵证。 2、参赛运动员年龄在18-60周岁(1994年6月5日至1952年6月5日出生),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3、参赛运动员需能够着装游泳200米以上(由各市〈区〉政府、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市体育局把关)。 (二)传统龙舟展示组。 资格要求同22人龙舟竞赛组,运动员男女不限。 八、参加办法 (一) 22人龙舟竞赛组。 1、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管理1人、运动员24人(包括鼓手、舵手、划手、替补队员)。 2、各市(区)、温州生态园参赛龙舟队须到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报名,经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由当地体育部门统一报大会组委会。各有关单位参赛龙舟队须经主管部门同意,直接报大会组委会。 3、参赛人员必须在赛前技术会上与竞赛委员会签订《运动员安全责任书》,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4、各队自备队旗一面(××市〈区〉××龙舟队或××单位××龙舟队)。 (二)传统龙舟展示组。 1、每队一般核定人数47人,其中:领队、管理、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44人(含划手36人、头桡1人、梢公2人、鼓手2人、锣手1人、旗手1人、吉祥物1人),允许每队减少划手(适当)。 2、鹿城、龙湾、瓯海区的龙舟队须到所在地龙舟协会报名,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统一报大会组委会。温州生态园的龙舟队报名,须经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同意盖章后,统一报大会组委会。 3、参加龙舟展示的人员必须在赛前技术会上与大会组委会签订《运动员安全责任书》,否则不能参加。 4、各队自备队旗一面(××区××龙舟队)。 九、活动办法 (一) 22人龙舟竞赛组。 1、执行中国龙舟协会《龙舟竞赛规则》。 2、龙舟、划桨各队自带,龙舟、划桨规格须符合《龙舟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采用固定式舵。 3、竞赛龙舟编成若干组,每组2只龙舟,分批次出发,每批次间隔30秒,采用记时决出名次。 4、参赛运动员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 5、运动员只能采取坐姿参加比赛。 6、为确保比赛安全,全体运动员必须穿着救生衣参加比赛(各队救生衣自备,颜色统一)。 (二)传统龙舟展示组。 1、参照中国龙舟协会《龙舟竞赛规则》执行。 2、龙舟、划桨各队自带,龙舟、划桨规格须按照温州传统龙舟要求,颜色一致,采用固定式舵。 3、传统龙舟编成若干组,每组2只龙舟,分批次出发,每批次间隔30秒,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程展示为目标。 4、参加展示活动运动员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 5、运动员只能采取坐姿参加展示。 6、为确保比赛安全,全体运动员必须穿着救生衣参加比赛(各队救生衣自备,颜色统一)。 十、奖励 (一) 22人龙舟竞赛组。 1、设“单项奖”。计时定名次,取前八名,发给奖杯、奖牌和奖金。奖金标准: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5000元、四至八名各3000元。 2、设“参赛奖”。前八名以外龙舟队在规定时间内划完全程的,每队奖1000元。 (二)传统龙舟展示组。 1、设“优胜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龙舟展示活动全程。 2、设“展示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龙舟展示活动全程。 (三)大会设“组织奖”。发给派出龙舟队参赛的各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和派出传统龙舟参加展示活动的各区龙舟协会和有关单位。 十一、安全工作 (一) 22人龙舟竞赛组。 1、各市(区)、温州生态园、有关参赛单位必须指派一位领导作为本地参赛龙舟队安全负责人,负责龙舟队的安全工作。 2、比赛期间各参赛队伍的安全责任,由参赛队自行承担。 3、龙舟在通过桥洞之前100米内(有标志),不得超越,避免碰撞。 4、所有参赛队有责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方案。在赛前进行遇险自救演练,龙舟队的领队及安全责任人要做好本队的安全教育工作,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在竞赛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如天气突变或其他突发事件),应听从大会组委会指挥,镇定、有序、灵活、安全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6、各参赛队必须做好本队的纪律教育工作,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造成事故或因此延误比赛者,将被警告、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传统龙舟展示组。 1、各区必须指派一位领导作为本地参加传统龙舟队展示活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龙舟队的安全工作;各区龙舟协会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领队负责全队的安全工作。 3、龙舟展示期间各队的安全责任,由各队自行承担。 4、龙舟在通过桥洞之前100米内,不得超越,避免碰撞。 5、所有参加展示的龙舟队有责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方案。在赛前进行遇险自救演练,龙舟队的领队及安全责任人要做好本队的安全教育工作,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在展示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如天气突变或其他突发事件),应听从大会组委会指挥,镇定、有序、灵活、安全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7、各龙舟队必须做好本队的纪律教育工作,服从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听从指挥。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 22人龙舟竞赛组。 1、正式报名时间截至6月6日,报名后运动员名单和项目不得更改。报名表统一在温州市体育局网站首页的群众体育栏目中下载,各代表队均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并将报名表和运动队人员照片(2寸免冠照)、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通过邮件报送;同时将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纸质报名表送温州市体育局群体处。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周明扬,联系电话(传真):88202649,邮箱:43232348@qq.com,地址:鹿城路奥林匹克广场D幢三楼321室,邮编:325000。 2、各代表队具体报到日期和地点见赛前补充通知,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3、每个参赛队交3000元纪律保证金。若无违反规定,比赛结束后全额返还;若违反,视情节没收保证金交大会组委会。 (二)传统龙舟展示组。 正式报名时间截至6月6日,报名表统一在温州市体育局网站首页的群众体育栏目中下载,各代表队均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并将报名表和运动队人员照片(2寸免冠照)、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通过邮件报送;同时将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纸质报名表送温州市体育局群体处。鹿城、龙湾、瓯海区龙舟队由各区龙舟协会统一报名,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核;温州生态园龙舟队由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核。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由温州市体育局选派。 十四、其它 (一)竞赛龙舟在比赛过程中因故不能赛完全程的,可以中途退出,退出比赛的龙舟队要经途中裁判登记,并靠岸,不得影响比赛航道。传统龙舟在展示过程中不能完成全程的,可以在中途退出,退出展示的龙舟队要经途中裁判登记,并靠岸,不得影响比赛航道。 (二)参赛运动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运动队申诉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在本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若取消原判则退还申诉费,若维持原判则将申诉费交大会组委会。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温州市体育局。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不知道乐清这边又是怎么样个情况呢?都没参加的么?还是乐清体育局懒得出通知?又或者直接通知各位队长了? 不管有没有转个欧海的大家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