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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体群〔2015〕19号 关于2015中华龙舟大赛(温州站)暨温州龙舟文化节传统龙舟竞赛工作的通知 鹿城、龙湾、瓯海区体育局: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 中华龙舟大赛(温州站)暨温州龙舟文化节实施方案》通知(温委办传〔2015〕68号)精神,为认真筹备2015中华龙舟大赛(温州站)暨温州龙舟文化节,扎实推进竞赛工作,现将竞赛规程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5年中华龙舟大赛(温州站)传统龙舟竞赛规程; 2.2015年中华龙舟大赛(温州站)传统龙舟竞赛确认函; 3.报名表; 4.队伍简介。 温州市体育局 2015年6月5日 附件1: 2015中华龙舟大赛(温州站)传统龙舟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中国龙舟协会,浙江省体育局,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文广新局,鹿城区人民政府,龙湾区人民政府,瓯海区人民政府,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鹿城区体育局,龙湾区体育局,瓯海区体育局,温州市龙舟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9至20日; 地点:鹿城区龙舟竞赛基地(会昌湖水上公园)。 五、参赛单位 鹿城区7支、龙湾区2支、瓯海区7支,共16支温州传统龙舟代表队。 六、竞赛项目 传统龙舟500米直道竞速。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年龄在18-60周岁(1997年6月9日至1955年6月9日出生),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参赛运动员需能够着装游泳200米以上(派出单位把关)。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60万元。 八、竞赛办法 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4年版《龙舟竞赛规则》。 (一)各队限报4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管理1人,运动员44人(包括鼓手2人、舵手2人、锣手1人、旗手1人、划手34人、替补4人),参加比赛为40人。 (二)各参赛龙舟队须到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报名,经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由当地体育部门统一报大会组委会。 (三)参赛人员必须在赛前技术会上与竞赛委员会签订《运动员安全责任书》,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比赛用龙舟、舵桨、划桨各队自备,采用固定式舵。自备龙舟的舟长(包括龙头龙尾)21.2米,允许长短差在0.2米之间,且具有温州特色。 (五)比赛采用坐姿。 (六)参赛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具有民族传统特色的唐装或汉服,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 (七)为确保比赛安全,全体运动员必须穿着救生衣参加比赛(各队救生衣自备,颜色统一)。 九、注意事项 (一)各参赛队需提供4-6字简称队名,要求前2字为市区名称,后2-4字为队名简称。 (二)各参赛队自备高1米、宽2米的队旗1面,颜色不限,旗上印有×××龙舟队。 (三)比赛方法及抽签: 1.比赛设4条赛道,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预赛、小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和赛道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决赛赛道抽签于6月19日下午在温州市顺生大酒店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设“优胜奖”。取前三名,发给奖杯、证书和奖金。奖金标准: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 2、设“鼓励奖”。4-8名获鼓励奖,颁发奖牌、证书,每队奖2000元。 3、设“参与奖”。9-16名获参与奖,每队奖1000元。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2.各参赛队将纸质报名表和确认函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盖章后于2015年6月9日前送至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459519253@qq.com。地址:鹿城路奥林匹克广场A幢206-1室,联系人:林霄峰,联系电话:88217821 传真:88202897,手机:13858880696。 (二)报到 1、各参赛队派10名代表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到顺生大酒店参加传统龙舟赛前培训。地址:鹿城路36号,总机:88270000 2、16日赛前培训会报到时,各参赛队应交验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每个参赛队交3000元纪律保证金。若无违反规定,比赛结束后全额返还;若违反,视情节没收保证金交大会组委会。 十一、日程安排 (一)6月17日:运动队报到、训练、采访,领队教练联席会; (二)6月18日:开幕式预演、运动队训练; (三)6月19日:上午500米预赛; (四)6月20日:上午开幕式,500米小决赛,决赛;闭幕式;下午离会。 十二、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二)裁判员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 十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