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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韩寒不重要,韩寒的人权很重要,正如你我他每个人的人权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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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13: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萧瀚还在说:【程序正义】有博友说,你现在挺韩寒,万一到头来他真的有枪手,你怎么说?我可以很明白无误地说,你们的思维是宁可错杀三千,不可使一人漏网,而我作为法律人,有义务持守宁可错放三千,不可使一人冤枉。我还要强调,即使最后以正当手段调查出来韩寒有枪手,至少迄今为止的整个倒韩过程也是邪恶的。
【派】常被人划派,给戴过的帽子至少不下十几种,其实我除了吃早餐时会对巧克力派有点兴趣,对其他的派没兴趣。若卷入社会事件,我也从来无能像某些高屋建瓴者那样分析出各种派别、策略来,更没什么大局观,想不到要去替某个伟大理想维稳。通常,我眼里主要的就是两样东西:人权和人权。
【不择手段】@花花朵朵天然呆 君说:“判断一个人的人品,不是看他好起来做什么好事,而是看他坏起来不做什么坏事。”非常喜欢这句话。我历来离近仕途者很远,这国数千年迄今的伪政治就是个道德绞肉机,进了那斗兽场,没几个人有正常伦理观;我也离习惯性撒谎的人很远,因为不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来。
【吴英案与韩寒案】1.去年末与今年初,吴英案与韩寒案,两起案件完美地诠释了当代中国:暴政在抢劫和瓜分了民营企业家的资产之后急于杀人灭口,暴民则以挫骨扬灰之势毁灭一个体制外作家的作家生命。对于前者,人们已逐渐形成基本共识,即至少反对针对吴英的死刑;对于后者,舆论界四分五裂。
【吴英案与韩寒案】2.但无论是暴政还是暴民,无论是进行肉体消灭还是进行精神消灭,都打着同样的旗号:公共利益!公众利益!完全理解在奴役制迁延数千年的中国出现如此惨剧的原因:缺乏尊重私权的传统。但我反对这样的行径。私权高于公共利益,这就是我的立场,没有对私权的保护,公共利益就是个屁。
【吴英案与韩寒案】3.为什么会出现@彭晓芸 这样测谎仪刑侦之类的荒谬主张?为什么会出现众多知名人物也支持对韩寒进行地毯式挖坟的敲骨吸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认为这是正常的言论自由?因为这鸟国没有尊重私权的传统,根本不知道即使是为了公共利益,私权的有些边界是绝对不可逾越的。
【吴英案与韩寒案】4.必须无数次不厌其烦地强调韩寒是手上不掌握公权力的公众人物,针对他的言论必须有边界——即使是公共官员在其不涉及公共利益部分,舆论也无权侵入。代笔本属于著作权的私权范畴,只要著作权人自己没有发生分歧,外界无权置喙,即使鉴于韩寒是公众人物,有人感兴趣,也得有节制。
【吴英案与韩寒案】5.暴政要剥夺吴英的性命很残忍,暴民要消灭作家的自由职业生涯也不仁慈。以@方舟子 @彭晓芸 为首的倒韩人士在指证枪手手法上的文本分析等各种手段早已严重突破私权保护的底线,极端粗暴地践踏了一个作家的尊严和人格。如果人们允许这样的恣意妄为,中国将不再有作家,也不配有作家。
【吴英案与韩寒案】6.吴英因受暴政迫害,人们会有更多警惕,韩寒面对的是打着言论自由旗号与他同样无权的人,被侵害处于人们不易警觉的模糊状态。问题在于,现在倒韩人士以质疑信仰的态度来全面解剖韩寒迄今为止的创作历程,以证明他有枪手。没有人是钢铁汉子,有时面对暴民远比面对暴政更艰难。
【吴英案与韩寒案】7.参诸宪政史,对私权的尊重是宪政发生学上的起点,后世成熟宪政的一切文明成果都基于此。私权中财产权的保护与对人格权的尊重与保护是同一的。暴政对吴英是要连灵魂带肉体、财富全部消灭,民间对韩寒则主要是要消灭他的作家职业生命,看似为了公共利益,其实践踏私权。
【吴英案与韩寒案】8.知名作家的诚信重不重要?当然重要!但作家的安静生活,不被过度骚扰与侵凌更重要。有没有枪手,首先是著作权领域的私权问题,其纠纷由著作权纠纷人自行解决,其次才可能涉及公共利益。为了检验作家的诚信,罔顾私权边界,无直接证据就断言作品不可能是作家亲自所写,已涉嫌诽谤
【吴英案与韩寒案】9.韩寒案中,最可怕的不在少数几个系统“质疑”者,而在于无数跟风盲从者,这些人正是历次政治运动中整别人也往往最后被别人整的惨剧制造商。与他们的先邪一样,他们不懂言论自由边界,不懂所谓公共利益该到哪里止步,毫无半点尊重私权的意识,是否害己尚待将来,而害人已是现实
【吴英案与韩寒案】10.我说过无数遍,还要再说一遍,韩寒是不掌握公权力的公众人物,他有澄清的权利,但没有义务,他有公开其著作权纠纷的权利,但没有义务。迄今为止,无任何证据表明韩寒存在著作权纠纷,舆论应到此止步,这就是私权最后的堡垒,是打着言论自由、公共利益、诚信任何旗号的行动边界。
【吴英案与韩寒案】11.许多人将言论自由尤其针对韩寒这些公众人物的言论自由视为可以肆意胡说八道的自由。NO,只要韩寒尚未掌握公权力,涉及公共利益部分,他也有最基本的绝对私权领域,没有任何人有任何权利或权力侵入这个领域。若言论自由就是肆意妄为,将无人能享言论自由,自由永远和自律是兄弟。
【吴英案与韩寒案】12.吴英案十分重要,它直接关乎人命,因此必须反对屠杀。韩寒案也重要,虽然它今天尚未涉及人命,但若不加阻止而形成社会惯习,时机合适时,比前文革更为疯狂的转基因文革可能会以更大邪恶能量释放。误将倒韩视为言论自由者,请睁圆了眼,保住韩寒的私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私权。
【吴英案与韩寒案】13.其实在此次倒韩风潮中,最令我寒心的是新闻界、知识界不少朋友的观点,他们认为为了保护言论自由,@方舟子 @彭晓芸 等人的这些做法都应该容忍甚至支持。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方彭诸人及其支持者所作所为,与当年艳照门事件中曝人隐私的行为没有根本性质的差异,都是践踏私权。
【吴英案与韩寒案】14.此次倒韩若成功,会比失败更可怕,因它会给邪恶的逼人自证清白赋予生命力,开启恶例,而它践踏私权的恶劣性质将被漠视,倡导保障私权者也都会成为笑柄,同时会影响墙头草们转而支持这种行为。支持吴英是反对暴政,反对自证清白是反对暴民。谁是暴民?肆无忌惮侵犯私权者是暴民。




【韩寒起诉方舟子】评论选
@五岳散人:韩寒在扭曲的教育之下做出了反向牛逼的选择,而方舟子同样在这个学术体制之下做出了他自己的不归路选择,两者都并非正常。两者这么交汇对抗,是这个时代错位的一次看上去偶然、实则颇有宿命的结果。。。
@宋石男 : 韩寒这种拥有巨大话语权的人,面对他人的质疑(而且基本是并未伪造材料捏造事实的合理质疑),不能做到清澈见底地回应、厘清,却先是悬赏,同时谩骂(嘲笑方舟子秃头,骂麦田没能力让老婆生儿子),现在又要起诉。法院如果判韩寒胜诉,言论自由当然输。韩寒被他的猪一样的亲友团牵到悬崖,可惜了。
@肉唐僧:韩寒方居然真的要打官司,无语了!赢、法院不受理、输——这三个结果,哪一个对韩寒不是伤害呢?而且伤害最大的,恐怕就是个“赢”字。在危机公关和品牌维护上,韩方蠢了又蠢,错了再错。
@斯伟江:韩方名誉权官司,韩赢面很大,其实对韩自己而已,打不打效果无几!二审定案后,此事早过去!信者恒信,疑者恒疑!肖传国也打赢过,法院还从方妻子账户划走5万元。最后结果如何?不过,对社会也许有教育意义?
@董路:【总结陈词】1,上法庭了,挺好,该死的春节,以后法院必须365天开门;2,韩寒以前笔战战无不胜,今被逼诉诸法律,也算是翻开人生新的一页;3,方舟子是否预想过最终要走上法庭,这是一个问题;4,长微博、新浪微博可以开庆功会了,5,李开复、唐骏、肖什么国可以喝一杯了;5,各位散了吧,2年以后见。
@恐怖大王李西闽:很多人问我关于韩寒的事怎么看,我表示对所有网络上和现实中的争吵,我都没兴趣。可是,此事让我惶恐,我写过军事小说,乡土小说,还有恐怖小说和科幻小说,如果有人质疑我,我怎么证明这些小说是我写的?这个春节疼痛寒冷,所有闹剧都那么无趣,关注个体生命的疼痛和无助的人,是最重要的。
@章立凡: 【越来越趋于相信:韩少无团队】方子有逻辑推理,无证据链条,啥都证实不了,搭理他作甚?韩少名为原告,实则自动站到方预设的被告席上。程序走完,即便赢了,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从此成为被抹黑的争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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