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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舟信息] 关于举办2012温州市龙舟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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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11: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2012温州市龙舟大赛的通知


鹿城、龙湾、瓯海区体育局,乐清市、瑞安市体育局,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宏扬传统文化,促进我市龙舟运动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11月中旬举办2012温州市龙舟大赛。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规程要求,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1、2012温州市龙舟大赛竞赛规程

2、2012温州市龙舟大赛确认函

3、2012温州市龙舟大赛报名表

         48号2012温州市龙舟大赛规程20121016.doc


温州市体育局  鹿城区人民政府   温州市体育总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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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11: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浩龙 于 2012-10-24 11:38 编辑

2012温州市龙舟大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温州市体育局、鹿城区人民政府、温州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鹿城区体育局、温州市龙舟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8日在温州市鹿城区龙舟竞赛基地(会昌湖水上公园)举行。
三、竞赛规模:16支男队。
四、竞赛项目:公开组22人龙舟500米直道竞速
五、参赛单位
鹿城区、龙湾区各3支队伍,瓯海区4支队伍,乐清市、瑞安市、温州生态园各2支队伍,共16支队伍。以××区(市)××龙舟队的名号参加。
六、运动员资格
(一) 居住在温州市区和乐清市、瑞安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温州市区龙舟队组队要求:居住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生态园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2、乐清市、瑞安市龙舟队组队要求:居住在乐清市、瑞安市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在18-60周岁(1994年11月18日至1952年11月17日),身体健康(必须有赛前一个月内的医院身体健康证明〔须县(区)级以上医院〕),无不良记录,并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能力(由区、市体育部门把关)。
(三)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比赛期间户外人身意外保险。
七、参加办法
(一)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管理1人、运动员24人(包括鼓手、舵手、划手、替补队员2名)。
(二)凡参赛龙舟队须到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报名,经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统一报大会组委会。
(三)参赛人员必须在赛前技术会上与竞赛委员会签定《运动员安全责任书》,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各队自备队旗一面(××市、区××龙舟队),规格为2.4米X1.6米三角旗。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最新颁布《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22人龙舟,由大会统一提供。各队自带划桨,划桨规格须符合《龙舟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采用固定式舵;
(三)比赛设四条航道,采用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制;
(四)参赛运动员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
(五)本次比赛只能采用坐姿;
(六)所有参赛人员凭组委会统一制作参赛证进入赛场,必须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的指挥和安排,均需着救生衣方能登舟参加训练和比赛(各队救生衣自备,颜色统一);
(七)预赛的分组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上进行抽签;
(八)各赛次航道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进行现场抽签。
九、奖  励
(一)取前八名,发给奖杯、奖牌和奖金;
(二)前八名奖金分配如下: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奖励
标准 10000 8000 5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三)设“参赛奖”。发给前八名以外的龙舟队,每队获奖金1500元;
(四)设“组织奖”,奖励1000元,发给派出龙舟队参赛的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
十、安全工作
(一)比赛期间各参赛队伍的安全责任,由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所有参赛队有责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方案。在赛前进行遇险自救演练,龙舟队的领队及安全责任人要做好本队的安全教育工作,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在竞赛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如天气突变或其他突发事件),应听从大会指挥,镇定、有序、灵活、安全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四)各参赛队必须做好本队的纪律教育工作,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造成事故或因此延误比赛者,将被警告、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正式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29日,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报名表统一在温州市体育局网站首页的群众体育栏目中下载,各代表队均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表报送温州市体育局群体处。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傅恩挺,联系电话(传真):88202648,邮箱:55159518@qq.com,地址:鹿城路奥林匹克广场D幢三楼318室,邮编:325000。报名表须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后盖章。
(二)报名时,运动队要提供每人 2张小2寸免冠照片及电子版,用于制作运动员证和检录卡。
(三)各代表队具体报到日期和地点见赛前补充通知,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四)每个参赛队交3000元纪律保证金。若无违反,比赛结束后全额返还;若违反,视情节没收保证金交大会组委会。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由温州市体育局选派。
十三、其它
    (一)参赛运动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运动队申诉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在本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若取消原判则退还申诉费,若维持原判则将申诉费交大会组委会。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温州市体育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2温州市龙舟大赛确认函
我们                                 (队伍名称)确认报名参加2012年11月18 日在温州市区举办的“2012温州市龙舟大赛”。我们保证全体队员身体健康,能够着装游泳200米以上,遵守大会制定的所有规则。我们承担在比赛期间发生的伤亡和财产丢失,不追究赛事的组织、个人责任。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签名或盖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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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13: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赛也太晚了,乐清好象就2支队伍还在划,正好不用选拔了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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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15: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搞温州中华龙舟大赛吗。这么自搞温州地区比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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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20: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大赛没人来了,所以温州地区搞了。不搞煤倒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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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07:1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弟一名1万?没看错吧?这就是温州龙舟赛的架势啊?也太小家子气了点,虽然奖金多少不重要,但看上去也太寒酸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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