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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选调2013年中华龙舟大赛
(海南•万宁站)仲裁、工作人员、裁判员的通知 北京、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中国龙舟协会、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主办,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海南省万宁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承办的2013年中华龙舟大赛(海南•万宁站)将于2013年3月8日至13日在海南省万宁市举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举办,经研究选调以下同志参加龙舟竞赛和裁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 任:刘北剑(国家体育总局)
副 主 任:余汉桥(国家体育总局)吕建海(海南)
郑梦晖(中视体育) 于志强(中视体育)
成 员:李丽萍(国家体育总局)麦有旺(海南)
辛 毅(国家体育总局)肖传能(海南)
魏 伟(广东,国际级)王 震(中视体育)
二、组委会工作人员
技术代表:魏 伟(兼)
三、裁判委员会名单
总裁判长:林耀辉(福建,国家级)
副总裁判长:陈亦新(福建,国际级)王建农(湖南,国际级)
周立伟(湖南,国际级)
裁 判 长:张建安(湖南,国际级)李 凌(湖南,国际级)
李 威(北京,国家级)梅 建(江苏,国家级)
姚云平(福建,国家级)刘木松(福建,国家级)
刘金华(福建,国家级)殷学锋(湖北,国家级)
夏昌华(湖北,国家级)刘建明(湖南,国家级)
冉 勇(四川,国家级)阚玉龙(解放军,国家级)
曾繁超(海南,一 级)
四、报到与离会
(一)请魏伟、陈亦新、王建农、周立伟、刘建明于3月7日到达赛区,检查和协助赛区落实各项工作,其他人员应于8日到达赛区。
地 点: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温泉宾馆,
地 址: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温泉大道迎宾路,
电 话:0898-62552367,
联系人:黄妙静13617555611,梁方勇15103093066。
(二)3月13日下午或14日上午离会。
五、经费
(一)选调人员在当地食宿、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二)选调人员的差旅费报本人所在地到赛区往返费用。
(三)选调人员只能乘坐火车硬卧或相当于火车硬卧标准的其它交通工具。
(四)承办单位应按照中国龙舟协会要求根据裁判员路途实际情况报销路费、路途补助和市内交通补贴。
六、因故不能参加裁判工作者,需事先向中国龙舟协会通报情况,获得批准后由中国龙舟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其他裁判员。
请各单位通知选调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选调人员请提前将到达车次及时间通知赛区,同时确定返程订票事宜,由于个人原因未能订到返程票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3年3月1日 抄送:北京、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体育局,北京市龙舟协会,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文体旅游局(体育),湖南省岳阳市体育局、醴陵市文体新局,福建省福州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福州市仓山区文体局,四川省汉源县体育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村委会,江苏省南京市龙舟运动协会,长江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海军工程大学,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万宁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于红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