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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 温州市区广告牌掉落砸伤路人 反思户外广告管理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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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13: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晨温州市区“府前街公交车站前商铺广告牌掉落,砸伤路人”——要为事故买单、问责:首先是广告业主,其次是广告收费的管理部门; 亡羊补牢,防患未然,户外广告管理单位行使收费权之后更要承担安全隐患排查责任! 祈祷伤者康复,愿悲剧不再重演。 突发事件  通讯员 戴玮 本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府前街是温州市中心的一条商业街。昨天上午8点左右,正是上班高峰期,府前街公交站点站满了等候坐公交的人。
  突然,一块巨大的广告牌从天而降,砸在公交站牌旁。4位路人被压在下面,其中一名男青年伤势严重,有截瘫的危险。

  公交车上的乘客纷纷下来救人
  府前街牙科医院的詹护士庆幸自己躲过了一劫。
  她当时坐1路公交车赶着上班,下车的时候她看了下时间:8点15分。詹护士刚下车,突然一个硕大的黑影从天上压下来,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轰一声巨响,我看到一块很大的广告牌砸在我面前,顿时吓傻了”。 詹护士回忆说。
  广告牌有十几平方米大。等大家回过神来,才发现有几个人被压在广告牌下面,都是血。
  1路车还没开走,车上的乘客纷纷跑下来。有的打电话报警,有的合力去抬几百斤重的广告牌。送女儿上学的郑女士正好路过,她和其他路人一起,也加入了救援的队伍。大家把压在下面的4个人缓缓挪了出来。
  昨天是小寒,温州刚下过今年的第一场雪。人们在雨雪中扔掉雨伞,忘记了寒冷。有人将自己的衣服脱下,盖在伤者身上。还有人帮伤者托着头部,等待救护人员的到来。

  个子最高的伤势最重
  8点30分,救护车赶到现场。4名伤者都是在等车的乘客,分别为一名7岁小女孩,一名25岁女子和40多岁女子,还有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
  小女孩个子最小,只是头部被砸破,被妈妈送去医院后,已没有大碍。
  25岁女子和詹护士坐的是同一辆公交车。她赶着去电大考试,早几步下车,没想到遭此横祸。据温州附一医院初步诊断,她腰部骨骼已经移位。
  40多岁的女子是位老师,伤得不轻。经医生诊断,其股骨颈骨骨折,右脚脚踝骨折脱臼。
  伤势最重的是在银行工作的小伙子。由于他的个子最高,1米78,所以首当其冲。经诊断,他脊椎错位骨折,有截瘫的危险。原本过几天他就要出国了。

  可能是偷工减料造成的
  广告牌是路边“婉甸”服装店的,有3米多高。出事后,店里的几位负责人赶到医院,给伤者垫付了几万块钱医药费。他们说广告牌是委托其他公司制作的。
  昨天,鹿城区行政执法局五马中队已介入调查。据鹿城区行政执法局审批科罗科长介绍,这块广告牌是2011年3月28日批下来的。
  批下来还不到1年的广告牌怎么就出问题了呢?现场从事广告牌制作10余年的钱师傅说,这块广告牌表面看上去是新的,其实里面的木头已经烂得差不多了,是块“古董”。这块牌子大概有800斤重,几根烂木头支架怎么撑得住。
  罗科长也认为,这很可能是服装店老板没找正规施工单位,施工时节约成本、偷工减料了。广告牌外面是新的,但里面却用了原来老的、破损的支架。
  不过,行政执法部门只负责对广告牌的审批,要求外形美观、整体协调。虽然发证时有提醒要求广告牌要牢固并定期维护,但在安全方面并没有处罚权。
  昨天,鹿城警方则表示,广告牌的管理单位为行政执法部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后认为涉及安全事故,可再行移交公安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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