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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调2012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景洪站相关人员的通知 | | | 2012-03-20 11:52:00 体总网 | |
社体字〔2012〕128号 关于选调2012年中国龙舟公开赛
(西双版纳景洪站)仲裁、工作人员、裁判员的通知 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云南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云南省体育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群众体育指导中心、景洪市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承办的2012年中国龙舟公开赛(西双版纳景洪站)暨2012年中国龙舟公开赛启动仪式将于2012年4月10日至14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举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举办,经研究选调以下同志参加龙舟竞赛和裁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 任:邹积军(国家体育总局)
副 主 任:余汉桥(国家体育总局)许建峰(云南)
成 员:辛 毅(国家体育总局)邵 山(云南)
王建农(湖南,国际级)殷学锋(湖北,国家级)
二、组委会工作人员
技术代表:王建农(兼)
三、裁判委员会名单
总裁判长:殷学锋(兼)
副总裁判长:陈亦新(福建,国际级)魏 伟(广东,国际级)
裁 判 长:夏云建(湖北,国家级)杨 彬(湖北,国家级)
刘建明(湖南,国家级)姚云平(福建,国家级)
刘木松(福建,国家级)林耀辉(福建,国家级)
李劲松(重庆,国家级)
四、报到与离会
(一)请王建农、殷学锋、陈亦新、魏伟于4月8日到达赛区,检查和协助赛区落实各项工作;其他人员应于9日到达赛区(联系人:王祥,联系电话:0691-2141320,手机:13988127326)
(二)4月14日离会。
五、经费
(一)选调人员在当地食宿、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二)选调人员的差旅费按实际发生票据实报实销(超过3000元部分自理)。
(三)承办单位应按照中国龙舟协会要求根据裁判路途实际情况报销路费、路途补助和市内交通补贴。
六、因故不能参加裁判工作者,需事先向中国龙舟协会通报情况,在获得批准后由中国龙舟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其他裁判员。
请各单位通知选调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选调人员请提前将到达车次及时间通知赛区,同时确定返程订票事宜,由于个人原因未能订到返程票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龙舟 裁判 通知
抄送: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云南体育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景洪市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重庆市合川区体育局,福州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福州市仓山区体育局,湖南省岳阳市体育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体育馆,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埔下村村委会,福建省龙海市少体校,湖北长江大学,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湖南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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