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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舟信息] 2012年中华龙舟大赛总决赛(南海丹灶)腾翔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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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1: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中华龙舟大赛总决赛(南海丹灶)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中国龙舟协会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文体旅游局(体育)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
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广东省龙舟协会
广东省佛山市体育局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15日至16日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
五、参赛单位
根据2012年中华龙舟大赛各分站赛总积分(见附件),排名前12名队伍参加年度总决赛。前12名队伍因故不能参赛,由12名后成绩的队伍根据排名依次递补(如遇排名并列,按照总积分表排位顺序确认)。
六、竞赛项目
男子组23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女子组23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2年版《龙舟竞赛规则》。为保持龙舟项目中华民族传统特色,本次比赛在中舱处设1名锣手,锣架等设备由组委会提供。
(二)参赛队人数:
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锣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采用坐姿。
(五)各队运动员须自备4套比赛服装上衣,由黑、白、黄、绿、红5种备选颜色中选择4种,式样须一致。
(六)各参赛队需提供所有成员以自己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队伍第二次报名时以电子邮件发送中国龙舟协会和中华龙舟大赛组委会,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七)各参赛队需提供四字简称队名,要求前两字为省、市地区名称,后两字为队名简称。
(八)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伍队徽(logo)的电子队旗,底色不限,要求: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dpi,格式为照片格式(.JPG)及矢量图(.ai)。
(九)各参赛队自备1面队旗,呈直角三角形,高1米、宽2米,颜色不限,旗上印有×××龙舟队。
(十)比赛方法及抽签:
1.比赛设4条航道,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预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服装颜色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人员须经正规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游水200米以上游泳技术。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不着救生衣参赛队须由领队向大会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责任自负。
(三)为加强赛事国际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请参加赛的运动员赛前按通知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具体规定请查看中国龙舟协会网站(http://dragonboat.sports.org.cn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单项赛前6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女子单项赛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男子两项赛总成绩前6名队伍获优胜奖(将200米、500米直道赛积分相加,如两项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颁发总成绩奖金、奖杯和证书,女子两项赛总成绩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将200米、500米直道赛积分相加,如两项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颁发总成绩奖金、奖杯和证书;
(三)总奖金额60万元人民币,分配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名次
奖励
男子组
12万
9万
7万
5万
3万
2万
女子组
7万
5万
3万
1万


男子组总成绩7-12名队伍(须遵守大会纪律,且参加所有规定比赛)均获鼓励奖,各1万元。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单位登陆中国龙舟协会网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
2.请将确认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主管部门,解放军,行业体协盖章后通过于2012年11月23日前传真至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并将报名表(包括各参赛队需提供所有成员以自己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电子邮件报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同时将确认函寄至:
(1)中国龙舟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辛  毅、齐  辉
联系电话:010-67128832,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cdbadragon@126.com
(2)赛事组委会(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政编码:528216
联 系 人:谢  信
电    话:0757-86287029,13590597017
传    真:0757-86287029
电子邮箱:492875783@qq.com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2012年12月11日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指定宾馆报到,联系人:刘庆艺,电话:13809227720。
十一、经费
(一)为便于管理,组委会为各参赛队提供自12月11日至16日(6天5晚)每队27人在当地的食宿和比赛车辆,超编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二)组委会提供队伍报到和离会在广州白云机场、广州东火车站或佛山市长途汽车站的免费接送服务各1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1次,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请于12月1日前将抵离航班、车次、船次通知当地组委会
十二、日程安排
(一)12月11日:全天报到;
(二)12月12日:运动队采访、训练;
(三)12月13日:开幕式预演,领队教练联席会;
(四)12月14日:运动队适应训练、预演;
(五)12月15日:上午男子500米、200米预赛、复赛,
女子500米、200米预赛。
(六)12月16日:上午开幕式,男子500米、200米排位赛,小决赛,决赛,女子决赛;闭幕式(总成绩颁奖仪式)。
(七)12月16日下午或17日上午:离会。
十三、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二)裁判员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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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4: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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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00: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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